欧洲杯滚球平台:规范我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署名要求的规定

2017-08-18

  为保障导师及相关课题组知识产权,加强对我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管理,规范我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署名,特制订本规定。

  1、我院招收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原则上署名应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特殊情况应以相关协议约定署名原则。

  2、我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用发表论文,其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导师为通讯作者,研究生和导师的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并按照《临床医学分委员会对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要求》。

  3、若不符合,医院将不允许其申请学位,可申请延期毕业,直到发表符合条件论文后申请学位。

  4、科研型硕士研究生要求转博,其申请转博用论文署名参照申请学位用发表论文要求。

  5、此规定自2017年入校生开始实行。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研究生科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