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分委员会对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要求(16.6.7修订)

2017-01-18

(2016年6月7日第十届临床医学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类型

发表论文要求

博士

临床型

至少在国内A类期刊上发表1篇

科研型

三年制:至少在SCI、国际EI期刊上发表1篇;硕转博至少在SCI、国际EI期刊上发表2篇,或影响因子较高的论文1篇(所应达到的影响因子由所在学科规定)。

同等学力临床型

至少在国内A类期刊上发表1篇

同等学力科研型

至少在SCI、国际EI期刊上发表1篇

硕士

临床型

需在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1篇综述。

科研型

至少在A类期刊上发表1篇

同等学力临床型

需在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1篇综述。

同等学力科研型

至少在A类期刊上发表1篇

四证合一

没有要求

备注:

1、以上发表论文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要求排名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复旦大学(附属医院),且在学期间完成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著为准;联合培养的博士生作者单位可以排名第二。

2、分委会接受学位申请并进行投票表决要求,若论文为A或B类期刊则需发表清样,若为SCI或国际EI录用通知即可,但学位证书需等论文正式发表后才能领取;

3、B类和A类期刊以《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http://www.gs.fudan.edu.cn/s/20/t/24/p/1/c/167/d/409/list.htm)为依据。

4、影响因子大于6.0排名前三名,影响因子大于5.0排名前二名可以申请学位;

5、发表在增刊上的文章不能申请学位;会议摘要不能申请;

6、Meta分析的文章,如果是科研型研究生不能用于申请学位,临床专业学位则可以申请学位。

临床医学学位分委员会

2016.06.07

临床各学科五年制(硕博连读)科研型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1篇高质量SCI论文的要求

 


学科名称

 

IF

学科名称

 

IF

内科

肾病内科

2.0

儿科学

 

2.5

 

消化内科

5.0

妇产科学

 

3.0

 

血液内科

2.23

肿瘤学

 

4.0

 

呼吸内科

5.0

眼科学

 

2.0

 

内分泌

2.0

耳鼻烟喉学

 

1.1

 

心内科

5.0

运动医学

 

1.0

 

风湿科

2.0

影像医学

放射科

1.5

 

传染科

3.0

 

超声医学

0.5

神经病学

 

2.0

 

核医学

1.5

药学(临床)

 

2.0

麻醉学

 

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3.0

中西医结合临床

 

2.0

皮肤病学

 

2.0

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学

 

1.0

康复医学与理疗

 

1.0

 

 

 

外科学

泌尿外科

2.0

 

 

 

 

普外科

2.0

 

 

 

 

骨外科

1.0

 

 

 

 

心胸外科

1.0

 

 

 

 

脑外科

1.0

 

 

 

 

整形外科

0.1

 

 

 

 

手外科

0.8

 

 

 

 

肝外科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