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同等学力硕士报名的通知
2017-03-06
一、学术学位
1、对象: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与申请专业相关工作3年以上、符合中山医院在职报考学术型研究生要求
2、报名时间和地点:
3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5号楼505B室研究生科
3、提交材料:
1)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 最后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 本科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 至少一篇已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与复印件)
6) 复旦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等部门对申请人各方面做出鉴定,并签字、盖章,且将“专家推荐意见表”贴于其他成果证明处)
7) 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后注明姓名)
其中“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专家推荐意见表”可于3月13日至17日至研究生科(5号楼505B)领取
二、专业学位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精神,自2016年起,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在培我院住院医师和在复旦大学参加住培并获得13年(含)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可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有意申请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才可以申请获得相关硕士学位。
1、对象: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资格:
1)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限没有要求。
2) 目前在复旦大学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在复旦大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已获得上海市2013年(含)以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相对应。
2、报名方法:
报名须注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并填写相关信息。
复旦大学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现场确认地点:徐汇区东安路131号复旦大学枫林校区治道楼二楼和汉堂
需携带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正在接受培训的住院医师需至医院继续教育科出具在培证明)。证书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试时间
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
其余报名事项详见《欧洲杯滚球平台: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说明》。
研究生科
20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