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登记注意事项
2025-06-04
1、学分登记必须实事求是、严格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相关管理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敷衍马虎。
2、各科记分员须及时、准确无误地在《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https://61.152.146.81/)开放时间内完善和维护科室人员的职称、学历、入院、离职、退休、学分等信息,以免影响职称晋升和全院学分审核通过率。
3、国家级、省市(上海市)级继教项目在全国已实现电子学分证书发放,以相关网站查询为准,国家级面授项目证书在国家CME (http://cmegsb.cma.org.cn/national_project/login.jsp)查询,国家级远程教育项目证书在全继委公共服务平台能建继教中心(https://icme.chinacpd.cn/)查询,省市级面授、远程项目在上海CME(https://pro.shanghaicme.com/cme/static/cmeLogin.html)查询。
4、参加上海市举办的国家级、省市级继教项目(包括远程项目)的上海学员获取的电子学分证书信息将同步到《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内,学员无须提交学分材料。
5、参加外地举办的国家级继教项目的上海学员获取电子学分证书信息以国家CME查询为准(前面第3点),需经上海市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导入,学员在国家CME上查询、打印纸质学分证书后提交。
6、欧洲杯滚球平台:视同完成当年学分的情况,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执行。
7、学分已取消Ⅰ、Ⅱ类的类别
8、从2025年开始,远程继续教育项目学习数量和学分没有限制。
9、当年继教学分相关具体要求和规定,须以上海市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http://shanghaicme.com/shcme/index)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