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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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上海市中医药科技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5

各科室、各位专家:

  为落实《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升本市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的优势,吸纳多学科的优秀团队参与,深入研究开发健康服务相关产品,为打造智慧中医、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提供技术支撑,现面向全市征集2017年度中医药科技创新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专题一: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

  研究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理念和现代信息技术,开发针对中医医疗服务、治未病、慢性病管理和养生康复有关领域的信息系统,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强化体现中医医疗服务特点的精细化管理。

  考核指标:形成可以在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运行、交互的软件或系统。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二)专题二:“互联网+”中医医疗、保健器械产品研发

  研究目标:1.促进互联网与中医医疗器械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研发“互联网+”数字化、小型化、集成化和智能化的中医医疗器械和便携式、可移动、可穿戴的中医医疗服务产品。2.鼓励和支持研制根据中医理论指导下,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便于操作、适于家庭或个人的中医健康数据采集、评价仪器设备。

  考核指标:完成器械或设备上市前期所有工作。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

  (三)专题三: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开发

  研究内容:鼓励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以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出发点的保健器械以及自我保健促进康复的器械产品;鼓励和支持研究开发符合中医理论,便携式、交互式、简便易用的中医体质辨识、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软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生保健的需要,鼓励和支持研究开发基于中医理论的保健品、功能食品、药膳等。

  考核指标:完成产品上市前期所有工作或者形成软件。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二、基本原则

  (一)中医药科技创新始终把满足民众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的新理论、新技术和多学科交叉渗透的思想和方法,体现协同创新吸纳多学科的优秀团队参与研究,通过多学科、跨领域、产学研用的合作加以突破;

  (三)具有原创性,以产生原创性、引领性,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市场价值的科研成果为目标;

  (四)项目要体现“互联网+”的思维,利用互联网进行产品创新,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将中医相关信息数据化、云端化,实现大数据为中医药创新服务的基本目标。

  三、申报要求

  (一)执行期限: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主体要求:本次申报要求联合申报,即研究机构(或医疗机构)为主体,联合企业申报。联合申报各方应对项目所产生的成果、知识产权等相关内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2016年中医药科技创新项目资助人员本次不得申报。

  (四)优先支持已经具备产业化前景的项目或前期已经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五)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内容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额度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我院限申报不超过2项。

  五、申报方式

(一)我院拟申报者请于9月29日12:00前将可行性方案(格式见附件,也可通过“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网站(www.wsjsw.gov.cn)下载)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纸质版1份申请者签字后送我院科研处。

如超过2项,我院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院内评审者,另行通知,按以下要求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二)10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我院科研处,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同时提交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如有修改)keyanke@zs-hospital.sh.cn

说明:间接费用一般按10%填报,其中绩效支出5%。如不做绩效支出,间接费用可以按5%计算。我院不提供自筹经费,如联合申报企业提供自筹经费,需签署合作协议及自筹经费证明。

 

  

中山医院 科研处

  2017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2017092502122647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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