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位专家:
科技部现已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3/t20180326_138789.htm)。
请各位专家积极申报,我院拟申报者请填写申报信息表(见附件),于4月15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有补充可随时更新,以便创建项目及跟踪后续申报事宜。
网络预申报受理期: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10日(http://service.most.gov.cn)【根据推荐单位要求并考虑临近截止期系统极不稳定等因素,建议尽量提前系统提交】
纸质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一式4份,于5月11日前送我院科研处。
注意事项:
1、依托单位:建议依托“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申报;如有必要,也可以依托“复旦大学”申报。
2、推荐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时请参考协议模板(见附件),尤其是欧洲杯滚球平台:任务、经费、知识产权部分的约定。与外方合作协议应采用中文-英文分段翻译的形式。
3、合作协议如需复旦大学盖章,请所有牵头/参与项目申报者,务必携带“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申报资格承诺书(政府间国际合作第一批)”及各院系开具的用印单,再到医学科研办办理校章用印手续。
【另转发推荐单位上海市科委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凡是申报科技部政府间国际合作生命科学领域的项目,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若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项目,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学院公章即可),项目申请人签字;
(2)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项目,需按照指南要求,提供已经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并且项目单位再出具证明,加盖公章,项目申请人签字。若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将不予推荐。
附: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88225151,010-8822515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D座1022,1001 邮编:100036
我院人员办理人类遗传资源事宜,请联系李卡(3316 630816)
【备注】申报科技部项目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证明主要是指是否把国内的实验样本带到国外去,如果就在国内进行实验,不出境是可以的。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科研处
2018/3/28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