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位专家:
根据《徐汇区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徐汇区进一步加强区级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欧洲杯滚球平台:开展2018-2020年徐汇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开展区卫生计生系统区级人才推荐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在徐汇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和创业的优秀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
(一)在徐汇区合作项目中承担重要任务的优秀青年人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0周岁以下成员(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不少于2人。与区域内的医联体联系紧密,有重要攻关项目的团队优先。
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本区、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发展潜力较大:本人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团队成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国家优青、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上海市科技启明星计划等市级及以上人才荣誉的人员。
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中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
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核查,存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存在欠缴税款、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二、选拔原则
坚持人才强区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服务徐汇科技创新重要承载区建设,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以聚焦重点、提升能级、突出一线、团队优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深入实施徐汇区级人才培养计划。
(一)聚焦重点,提升能级。聚焦科技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信息科学、创新金融、文化创意等本区重要科技领域和重大产业领域。发挥徐汇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的辐射效应,鼓励归国来华的专业人才脱颖而出。
(二)突出一线,团队优先。以在科研、医疗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为选拔重点,对项目有利于科创中心建设,人才梯队建设良好的团队带头人,将优先列入区级人才培养计划。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评价机制的积极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区级人才条件和定位
(一)区级人才条件
区学科带头人是区域发展重点领域中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推荐:
1)在技术发明、技术攻关以及新产品研发等方面成绩显著,并实现成果产业化,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在专业理论研究上取得较大成就,并在教学、医疗等重点学科建设和成果运用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
3)在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 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实际聘任在该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团队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区级人才定位
1.区域高端。徐汇区区级人才代表区域发展重点领域中人才队伍的领先水平,是推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
2.梯次衔接。徐汇区领军人才是区级人才队伍中的杰出代表,与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队伍形成培养梯队;区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高技能人才分别是本区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中的优秀代表,作为区领军人才的“后备队”。
3.重在培养。突出区级人才队伍的培养导向,探索有效途径,落实培养举措,鼓励各单位进一步加大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
四、推荐和选拔流程
1、院内申报(截止10月23日):我院限申报1名。
我院拟申报者请于10月23日前将《区级人才申报表》及其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交我院科研处。如超过1名,我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2、推荐申报(截止10月30日):通过院内评审者登录“上海徐汇区区级人才申报系统(http://120.55.94.65:10090)”进行注册,选择“学科带头人”类别,“公共卫生”平台进行申报,于10月30日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我院科研处。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科研处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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