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位专家:
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组织申报工作已启动(通知见附件1),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的普通高校(含附属医院)全职在岗科研人员。
(二)重大项目:我校申报额度共计6项。请医科各单位(含附属医院)限报不超过1项。如各单位实际申报合计总数超过限额6项,我处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推荐至上海市教委。
(三)非共识项目:我校申报额度共计3项,且需附相关领域2名以上具有较高学术地位专家的实名推荐意见。请医科各单位(含附属医院)限报不超过1项。如各单位实际申报合计总数超过限额3项,我办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推荐至上海市教委。
(四)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主持1项,参与1项。
(五)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尚未办理结项手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重点类项目(含重大项目及课题、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科学中心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及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科研创新计划。
(六)在申报截止日之前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1年度科研创新计划。
(七)同一项目或同一研究领域内容高度相近的项目此前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说明。
(八)特别说明:在本项目正式公布立项前,项目申请人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获得与项目研究领域和方向高度相近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持(不含各类人才计划),须主动说明,科研创新计划不再立项。没有主动说明的项目申请人,将纳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研究周期、资助额度
1、重大项目(自然科学领域项目拟立项不超过50项,每个项目5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2、非共识项目(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拟立项不超过4项,每个项目5年累计不超过100万)。
3、项目经费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19]73号)(附件3)执行。市教委将采取“一次核定,分年拨付”的方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
三、申报工作安排
1、院内遴选
我院拟申报者请于6月24日前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申请人签字)送我院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
若实际申报额度超过限额,将组织院内遴选。通过院内遴选者另行通知提交校内遴选材料。
2、校内遴选
请通过院内遴选者7月1日(周三)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八份送至我院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
若实际申报额度超过限额,将组织校内遴选,本次校内遴选采取会评方式进行。校内遴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正式网上填报(被正式推荐申报教委的项目)校内截止提交时间为7月15日(周三)下午17:00。
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为避免反复退回,建议经费预算经财务处审核后(依据附件3),再进行网上提交。
4、正式提交书面材料(被正式推荐申报教委的项目)截止提交时间为7月20日(周一)下午16:00。
(1)在线打印《上海市教委科创计划项目申请书》(非由申报系统软件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项目不予受理),一式五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标明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学校名称。经费预算请枫林校区财务处审核并开具用印单后连同院系送签单、档案袋,一并交至治道楼306室吴文烈老师处。
(2)经费预算审核可联系枫林校区财务处邹老师、薛老师,联系电话:54237005。
四、医学院科研处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文烈,电话54237824,邮箱:wuwenlie@fudan.edu.cn。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科研处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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