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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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0

各科室、各位专家:

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医科(含附属医院)申报名额为12项,均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2项:由医学组织部负责组织申报工作

教育基本理论(思政类)4项:由医学宣传部/医学教工部负责组织申报工作

体育卫生美育类2项:由医学科研处负责负责组织申报工作

不指定类4项:由医学科研处负责负责组织申报工作

不指定类指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涉及12个学科中除去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教育基本理论(思政类)及体育卫生美育之外的学科,详见附件2。

我院科研处负责我院体育卫生美育类和不指定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中体育卫生美育类申报不超过1项;不指定类申报不超过2项。

一、申报类别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选择《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择《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完全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积极关注教育实践中的现实性、应用性问题,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学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院内申报

我院拟申报者,请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论证活页部分可以不填),于8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纸质版一份申请人签字后送我院科研处。

(二)校内申报

通过院内评审者,另行通知,于8月21日前提交《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见附件2,论证活页需要填写)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

说明:

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涉及12个学科。请依照申请书所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项目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教育基本理论”学科,细分为“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教育基本理论(思政类)”和“教育基本理论(其他)”。

2、涉及经费预算部分需校内财务审核(以出具财务审核凭证为准,联系方式:54237005邹老师或薛老师)。

3、项目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执行。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科研处

                                                             2020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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