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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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伦理要求

发布日期:2021-01-21

各位申请人:

根据有关规定,申报科研项目时,如果研究内容涉及人体信息、标本等资料,需要取得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上报的函;涉及动物实验的研究,在申报之前需要完成实验动物伦理审查,才能向各科研基金管理部门申报科研项目。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已启动,请所有涉及到人体信息或标本以及实验动物的申请人,于2021年2月5日前分别向我院伦理委员会或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要求如下:

1、 涉及人的伦理要求:

请填写《科研伦理预审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电子word版发送至ec@zs-hospital.sh.cn (邮件主题注明“基金申请人姓名+国自然伦理预审查”),邮件发送人请在邮件中注明联系方式;纸质版签名后一式两份送至伦理办公室(5号楼412室,联系人:杨梦婕,电话697871,630847),资料受理以纸质版为准。

说明:这次医院伦理委员会仅发同意上报的函,而不是同意开展研究的伦理批件,一旦您获得科研基金的资助,或者您无论是否获得资助,都要进行研究,则请尽快按照医院院外网-伦理委员会中临床研究项目指南上的要求进行申请,以获得正式伦理批件后,方可开展研究。

2、 涉及动物实验的伦理要求

请填写《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填写说明见附件3),纸质版签名后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前两页即可,第三页说明不用打印)送至科研处(5号楼509室,联系人:李卡,电话697560,630816)。

 

申报国自然,需要将伦理审查文件(盖章后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中标后还需提交纸质原件,请各位妥善保管。

请各位申请人按时提交伦理申请,以免耽误申报进程。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伦理委员会

          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

                     科研处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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