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位专家:
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一)拔尖项目
1.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基础,掌握所在学科国内外发展的前沿动态,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贡献,带领优秀创新团队积极组织或参与预防与临床新技术研发,投身重大疾病救治和预防工作,推动本学科持续发展;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项目
1.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扎实基础,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有突出的发展潜能,具有较好地了解、学习所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和新技术的能力;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同等条件下,完成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二、申报管理
1.申报人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一个平台申报。
2.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
(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以及卫生健康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
(3)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以及卫生健康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青年人才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4)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
三、推荐平台和名额
卫生平台承担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提出推荐人选,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向市委人才办推荐。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提出推荐人选。
(二)专家举荐
经同领域1名及以上上海高峰人才、在沪国家实验室主任推荐,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两院院士联名推荐的,经认定达到当年度同领域参评人才大数据评估平均分及以上的,可直接进入最终评审程序,不占用单位推荐名额。每名专家每年可推荐1名人才申报拔尖项目或青年项目,若出现专家推荐多名人才情况,以手写推荐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三)社会团体举荐
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每个社会团体当年可举荐2人。
(四)个人自荐
符合申报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可通过自荐参加本单位人才推荐选拔。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复核。用人单位要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由用人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申报个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从事兼职的专业技术业绩可作为申报材料,经兼职单位确认后一并提交申报单位。
除专家举荐外,以上其他申报渠道,每单位推荐申报总名额限额如下:
1.拔尖项目:市级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限申报1人,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申报2人;
2.青年项目:市级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限申报2人,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申报3人。
2022年“春昇杯”医学创新人才大赛获奖团队核心成员中的青年骨干可申报青年项目1人(已通过“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入选人才计划的除外),不占用单位名额,请在汇总表中备注春昇杯。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院内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1、我院拟申报者,请填写《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于10月19日前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报名。
备注:我院拟申报者,无论通过何种渠道推荐,均请按以上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至我院科研处(5号楼509室),统一参加院内答辩,由医院统一公示,统一推荐申报。
2、我院将于10月21日左右组织院内答辩(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事先准备好5分钟的答辩PPT,汇报主要内容参考如下:
拔尖项目:(1)个人简历;(2)近五年主要业绩和贡献、论著发表、主要科研项目及创新成果等;(3)带领团队情况,包括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等;在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的引领作用及未来五年发展目标等。
青年项目:(1)个人简历;(2)主要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论著发表、主要科研项目及创新成果等)、发展潜力(近期工作设想和预期贡献)等。
(二)正式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获得推荐名额的申报者,医院给申报人创建个人账号,于10月27日前登陆上海国际人才网(https://www.sh-italent.com)-项目申报-东方英才计划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申报单位审核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通过申报系统上报,申报单位根据填报要求上传盖章后的推荐表。通过专家举荐、社会团体举荐途径参加选拔的,需上传相应的推荐表(格式见附件2)扫描件。
完成网上申报后,请保存并打印申报书(不带附件版本)一份,于10月27日前送我院科研处。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科研处
王翔宇697552612167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专家、社会团体推荐表.docx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