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通知(附件1),2024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本次为限项申报,我院推荐不超过2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 “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3. 各单位“晨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在单位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所有遴选材料请存档。
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 工作安排
1.院内申报:请有意申报者填写《“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2024年度晨光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8月14日(周三)前邮件反馈至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如超项,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被推荐者于2024年9月2日(周一)前将纸质版《“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提交至科研处(地点:5号楼509)谢谢!
2. 校内遴选:若申报量超过限额,医学科研处将组织校内遴选。遴选采取PPT汇报方式,请提前做好准备。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苑洁 630832
科研处
2024年7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3-2024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1).xlsx
附件下载: 附件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1).doc
附件下载: 附件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欧洲杯滚球平台:印发《“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沪教委科〔2022〕2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