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 选 公 告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作为一家大型综合性医院、为响应国家医改政策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方便可及自费药品在院内外的监管。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搭建第三方自费药品外购监管服务平台。以期保证自费药品在院内外使用的方便、安全、可及和经济性。
特此公告,欢迎国内有相关资质经验和成功案例的自费药品监管服务平台厂家踊跃报名,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
本项目通过网上遴选方式确定供应商,此次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通过发送邮件到邮箱zhang.jiyang@zs-hsopital.sh.cn 获取需求文件,并于2024年9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前向该邮箱发送遴选意向及方案文档(内容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自费药品外购监管服务平台
二、获取需求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0日 至2024年9月2日;
2.方式:发送邮件到邮箱zhang.jiyang@zs-hsopital.sh.cn,注明需要自费药品外购监管服务平台需求文档。
三、遴选方式
1.接收材料期:自挂网之日起14个日历日;
2.接收材料邮箱:zhang.jiyang@zs-hospital.sh.cn;
3.结果通知:在2024年9月9日前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网公告,同时对选中单位进行电话通知(请在提交遴选资料的同时,提供联系方式)。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遴选为医院官网遴选;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遴选由院内组织专家评审组就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五、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纪阳
联系方式:zhang.jiyang@zs-hospital.sh.cn。
六、遴选所需资质及材料如下:
1.参与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打印凭证加盖公章。
3.参与单位必须是所投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
4.基于2022年6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在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明文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因此从合规性上考虑,本次平台遴选中选供应商原则上不能具有药品生产与经营企业资质或背景。
附件:参与遴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含厂家及投标方)。
(2)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及专利。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上一年度的财务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近一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7) 近半年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8) 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打印凭证(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打印凭证)。
(9) 其他资质要求条件(如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企业获奖文件)。
2、项目企业情况
3、项目服务方案(含产品、技术、平台和运维等)
4、服务承诺书
5、近三年医院项目典型案例及合同复印件
6、没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声明函
7、商务合作方案
8、项目实施方案
9、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
10、平台运维管理方案
11、平台可扩展性方案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资料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