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0号)和《欧洲杯滚球平台: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1〕31号)相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目标
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开展临床医学新方法、新技术,以及院内制剂技术改进的开发及转化应用研究,拓展诊疗方法和手段。药物、医疗器械的注册临床试验不在本次资助范围。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主要资助45周岁以下中青年研究人员(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前期有一定工作基础,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 万元;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前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目前处于成果转化关键环节中的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事业单位。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参与企业需对项目提供技术、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原则上企业资金投入不少于1:1配套。
2.项目申请单位在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前期工作基础,并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3.如有多家单位参与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先行组合形成项目研究团队,签署项目合作研究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负责的研究内容和责任,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及管理,并对参与各方的资格进行审核。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或参与不超过2项项目的申报。
项目申请人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
2.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研究转化能力,拥有相关国内或国际专利、取得成果转化者优先。
(三)其他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2. 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3. 同一家企业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5.项目研究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四、申报程序
(一)院内申报
1. 我院重点项目限报1项,一般项目限报2项。
各科室限额:每个科室限报1项(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二选一),请各科室根据申报要求,择优遴选1项推荐至我院科研处,纸质版申报书首页需经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2. 获得科室推荐的申请人,请填写《申报信息一览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于10月18日(周五)17: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封面申请人(+工号)和科主任签字)送我院科研处(5号楼509室),电子版《申报信息一览表》、《项目申请书(建议转成PDF)》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如超项,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择优上报市卫健委。通过院内评审者另行通知正式申报。
联系人;苑洁 630832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申报书(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