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捐赠管理工作,明确相关流程,根据《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办字〔2016〕22号)的规定,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工作由资产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现就有关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捐赠人至资产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并领取《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协议》,如实填写、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提交。
二、捐赠人首次捐赠的,请自行登入医院供应商管理平台https://xgys.zs-hospital.sh.cn/Account/Login?ReturnUrl=%2F,注册填写并上传资质文件。
接受捐赠管理部门:资产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地址:中山医院西院区4号楼104室
联系方式:陆晶莹 64041990转697056/678047
邮箱地址:lu.jingying@zs-hospital.sh.cn